2020-11-06 15:33:56
综合整理自:山东法制报 卷烟作为一种特殊的专卖商品,受国家法律法规严格管控,20岁刚出头的刘某某却无视相关规定,在未取得烟草买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倒卖香烟,扰乱市场秩序。近日,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案情回顾 被告人刘某某被捕前曾就职于潍坊市一家建筑公司,2019年9月份的一天,刘某某在浏览贴吧时,无意中看到一条收购香烟的帖子。见有利可图,刘某某便与发帖人进行联系,为谋取利益,自2019年9月份以来,刘某某在未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潍坊市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