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5 17:00:18
在没有产生债务行为的事实基础上,一方通过虚构债务、伪造债务凭证等行为产生的债务,就是虚假债务。那么, 虚假债务要如何界定? 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虚假债务要如何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