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车位尺寸纠纷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这起案件的核心在于车位实际尺寸与合同约定的尺寸存在微小差异,即车位“缩水”4毫米,而业主因此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违约金。那么,业主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合法呢?
2021年8月,王某购买了桂林市某小区一个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在购买合同中,明确写明了车位的尺寸为长5.3米、宽2.4米。然而,同年12月车位交付使用后,王某自行拿尺子沿车位白线框内侧进行测量,发现车位实际尺寸长4.9米、宽2.17米,与合同约定的尺寸不符。王某认为房地产公司违约,多次沟通无果后,将房地产公司诉至七星区法院,要求赔偿违约金。
七星区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首先对王某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进行了审查,确认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法院认为,王某在购买车位使用权时,应当知晓车位的相关情况,且房地产公司按约将车位交付王某验收并使用,该车位能够正常停放车辆。因此,双方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小区地下停车场于2022年5月经五方验收合格,并竣工验收备案。法院随后进行了现场勘验,根据《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的车位测量方式,由车位长白线一侧中点测量至另一侧长白线边缘的距离为2.4米,延长至立柱为2.48米;自车位短白线边缘测量至另一侧短白线边缘的距离为5.296米。勘验结果显示,车位宽度符合合同约定,长度虽与合约尺寸存在误差,但误差仅为4毫米。
法院认为,这4毫米的误差并不影响王某对车位的正常使用,也未对王某造成实际损失。同时,王某主张的测量方式并无充分依据,因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七星区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这起案件引发了关于车位尺寸纠纷处理的讨论。作为购买者,如果所购车位存在“缩水”并影响使用的情况,确实应该及时保存证据,避免损失,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然而,在本案中,车位尺寸的微小误差并未对王某的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因此王某的索赔要求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
同时,作为销售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将车位的性质、面积、价格、使用权限等关键信息予以明确,以确保合同的公平、合法,并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本案中,房地产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车位,并经过了五方验收合格,因此在法律上并未构成违约。
综上所述,车位“缩水”4毫米,业主索赔违约金的诉求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应理性看待尺寸误差,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尊重法律和合同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