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5日,一起震惊国际的跨国案件迎来了戏剧性的转折。涉嫌在瑞典杀害两任妻子的中国男子林友,在逃亡21年后,终于在中国被捕。这一消息不仅在国际社会引起了轩然大波,也让人们开始关注中国法律对于境外犯罪行为的适用问题。
林友的犯罪历程堪称惊心动魄。2003年3月18日,瑞典斯德哥尔摩郊外的一个宁静小镇被一起骇人听闻的双尸案打破平静。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死者分别是瑞典女子维罗妮卡和她的邻居唐先生,而犯罪嫌疑人则极有可能是维罗妮卡的丈夫林友。林友在案发后迅速逃离瑞典,利用显赫的家世背景和雄厚的财力,在中国过上了逍遥法外的生活。
瑞典警方并未放弃对林友的追捕。他们多次前往中国调查,但总是无功而返。直到2014年,林友在前往英国时因使用假护照被识破,随即被引渡至瑞典受审。然而,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正义即将得到伸张时,林友的律师团却抓住了一个微不足道的程序漏洞,让林友再次逃脱法网。
不仅如此,林友还涉嫌在泰国杀害了他的第二任妻子玲玲。玲玲曾是林友的秘书,在林友与维罗妮卡的婚姻存续期内,她还为林友安排过去瑞典的行程。玲玲在泰国苏梅岛的一栋别墅中离奇溺亡,而这栋别墅正是林友的产业。玲玲的死让这起跨国案件更添几分诡异色彩。
如今,林友终于因涉嫌谋杀罪在中国被捕。那么,中国法律对于林友在境外所犯的罪行是否适用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中国刑法。这意味着,无论林友是在瑞典还是泰国犯罪,只要他的行为触犯了中国刑法,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
然而,对于追诉时效的问题,此案却略显复杂。根据《刑法》第87条,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此案发生在21年前,似乎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但是,根据《刑法》第88条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由于瑞典警方已经对此案立案查处,因此可以认为此案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林友在泰国涉嫌杀害第二任妻子的行为,也使得他涉嫌杀害第一任妻子的案件追诉期限从泰国杀妻案开始算起。这意味着,即使按照最初的追诉时效计算,林友的案件也并未超过追诉期限。
综上所述,中国法律对于林友在境外所犯的罪行是适用的。林友的犯罪行为不仅触犯了中国刑法,而且由于其逃避侦查和审判的行为,使得此案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随着林友的被捕,这场跨越21年、跨越国界的追凶行动终于迎来了新的转机。我们期待正义能够得到伸张,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