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司法考试之后,新律师就要到律师实习,这个时候就必须面对律师内各成员的关系。下面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的深圳公司法律师就在这里,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1、 律所主任和合伙
一般来说,律所需要由三名律师合伙设立,所以共同设立律师的三名律师也就是合伙人律师。具体可参照港剧《律政强人》。合伙人律师往往是较为资深的律师,他们手上有较多的案源和业务。其中业务量最多的就是律所里面的一把手,也就是主任律师。
2、非合伙人律师
主任律师是所里的最高领导,其他律师(合伙人律师除外包括合同纠纷律师、公司法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深圳股权转让律师等)都是所里的工作人员,签有劳动合同。他们的收入往往以提成为主,比例的多少按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主。
3、 独立律师
除了上面两种律师之外,律师还有一种特别的律师,叫独立律师。独立律师和所里的关系是挂靠关系。律所不仅不向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和个税,反而要收取其所得的每一笔律师费作为分成。除了分成之外,有些律所还采取“摊位制”,独立律师得向律所支付座位费。
4、 指导律师
新律师进入律所实习,一定会有一个指导律师。新律师和指导律师的关系就是老板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新律师是指导律师的助理,其工资一般由指导律师发放。所以,整个律师只有指导律师能指挥新律师干活。除此之外,新律师和指导律师还是师徒关系。
5、 实习律师
新律师进入律师,就是实习律师,和所有实习律师的地位是平等的。如果跟的是同一个指导律师,那么他们之间就是同门关系。一般实习律师之间是相处最融洽的,因为大家都是事务所里资历最浅的,所以彼此之间可以相互学习,一起探讨执业技能,一起分享实习体会。在律所实习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和别人交流办案经验,尤其是气氛好的律所会定期组织学习。
因此,新律师把握好上面的几层关系,恰当的处理好自己与各律师之间的关系,就能在事务所中得到成长,成为一个像合同纠纷律师、公司法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深圳股权转让律师等大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