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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双方买的房子,分手后算谁的?

  如今男女婚前同居,先买房后结婚的现象逐渐增加。在买房时,双方考虑到即将结婚,所以有时对房产证上产权人是写一人还是两人并不重视,但这往往为未来的婚姻埋下隐患,那么,恋爱期间双方买的房子,分手后算谁的?

  恋爱期间双方买的房子,分手后算谁的?

  关于恋爱期间房产分割的其他几种情况

  1.恋爱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分手时如何分割房产?

  在此种情况下,分手时房子的分割分为两种情形处理:

  一是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写名字的一方,能够证明自己也实际出资购买房子,比如出资购房的款项汇入开发商账户的转账凭证、购房合同与购房发票上的署有自己的名字等证据,此时房产属于双方按份共有,原则上应当按照实际出资额分割房产。

  二是房产证上没有写名字的一方,只是将购房款交给对方,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出资是用于购买房子的,此时,双方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写名字的一方的出资,视为借钱给对方买房子,只能要求对方返还出资额,无权要求分割房子价值。

  2. 恋爱期间一方出资购买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另一方的名字,分手时如何分割房产?

  根据一般大众的理解,在谈恋爱时,一方送给另一方房产,一般是以结婚为目的,普通朋友之间一般不会做出该种行为。因此,法院通常会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之间的行为不能适用普通的赠与合同来处理,应当属于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一旦双方没有结婚而分手,赠与行为就没有法律效力,实际出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房产。

  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当事人提供了两人存在订婚行为的证据,比如双方有订婚行为、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有的法官也会判决在房产证上写名字的一方,只需返还对方实际购房的出资,而不会判决返还房子。

  法条检索:

  1.《物权法》

  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4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17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103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104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情侣共同购房,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法律上应注意什么呢?

  ①书面协议应当要有

  婚前情侣买房,签署协议是共同买房的必要前提。在双方还未确定夫妻关系前,可以共同签署一份协议,确认购房款的来源、各自出资甚至对房产享有的比例。书面的协议,载明客观事实和双方对权利义务的约定,如果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也可避免日后的更严重的纠纷。

  ②明确具体权利与义务

  现在银行在为个人办理购房贷款按揭时审批得格外严格。未婚情侣贷款买房,一方有不良记录,如在刷爆信用卡又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办理贷款的。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贷款买房双方在非配偶关系下,应该签署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贷款权利与义务。另外,一方仍需要对银行承担责任,如果日后感情不和分手的话,那么贷款的这一方就得独自承担这笔庞大的“外债”。

  ③在购房合同上署名很重要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有出钱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而未在购房合同、房产证或者相关证件中体现自已的房屋所有权利,那么一旦日后面临分割财产时,难免会发生争执,并使得这一方处于权益容易受侵害的不利位置。实践中,购房合同上写了名字,办房产证时可以确保登记在证。

  在买房时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签字时都可以体现出两个人的名字,双方可以事先约定房产共有比例。事先按份共有分好产权后,双方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这样也不容易产生纠纷。

  任何房产纠纷,欢迎随时致电咨询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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