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理自:南京地铁、南方都市报
案情回顾
近日,网传一女子在江苏南京地铁车厢内喝水被开“罚单”,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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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18时,@南京地铁 发布《有关网传“乘客在地铁车厢喝水被开罚单”的情况说明》称,经核实,7月17日20时45分,南京地铁工作人员在三号线列车巡查时发现一位乘客饮用瓶装果汁饮料。为防止饮料泼洒引发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隐患,工作人员根据《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相关规定,告知其车厢内禁止饮食的要求,并向其出具《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行为告知单》,对禁止事项进行宣传告知。
南京地铁表示,感谢广大网友对南京地铁的关心,南京地铁将在确保地铁运营安全有序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工作措施,更人性化的做好各项服务和管理工作,为乘客提供更好的环境和乘坐体验。
《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
第三十八条 在车站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容貌、环境卫生、运营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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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列车车厢内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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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观点
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大城市优先选择的交通形式,可谓是“城市交通的主动脉”。但是,由于国家对轨道交通上的乘客行为规范尚未有专门的立法。为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的环境整洁,以及正常运营,许多城市纷纷制定地方法规对此加以规范。
本案引起群众注意的地方在于,尽管法规规定不能在地铁上饮食,但实际执行的力度应该如何把握?尤其现在炎炎夏日,如果乘客正处于极度口渴或饥饿的状态下,是否也完全不能饮食?再或者病人需要吃药,是否也不能喝一口水?
由此可见,尽管地方法规是为了促进社会发展,但也需要考虑实际情况,以及日后执行时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