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自媒体的快速发展及带来的经济收益,“主播经济”俨然已经成为经济圈中的新星,但由此引发的民事纠纷也呈愈演愈烈的趋势。“这是我自己实名认证的账号,我凭什么交给公司?”“你是公司的签约主播,账号是公司投资运营推广出来的,就该归公司所有。”主播离职后网络账号该归谁所有,经常会有纠纷。那么, 主播离职后自媒体账号应该归谁所有?下面一起 来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如今,新兴的自媒体视频网络账号通过使用并吸引“粉丝”,拥有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后,即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经济价值,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虚拟财产。此类网络平台账号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其内容创作与用户吸引力很大一部分依赖于主播达人的劳动、智力与个人魅力,同时也依赖于背后的团队协作与物质提供。
主播离职后自媒体账号应该归谁所有?现有司法实践并未就账号权属形成统一意见。
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判例大致分为两类:
第一类,认为主播离职后的直播账号归主播个人所有,主要判决理由是账号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在这些判例中,涉案账号往往以网红个人或其亲属的名义在平台实名注册,综合考虑账号归属的可操作性,往往判决账号使用及收益权归主播个人所有。虽然这类案件合同中可能会约定账号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归MCN机构,但是审判人员考虑到主播在缔约时处于弱势地位,所以认为判决直播账户归属于主播具有合理性。
第二类,会判决直播账号归MCN机构所有,主要判决理由是往往是该直播账户与MCN机构存在较高的关联度,MCN机构控制该直播账户或主导了该直播账户的运营,账户的名称中也可能会涉及MCN机构的商标等品牌元素。甚至可能直播账号本身就是由MCN机构申请。需要注意的问题是,MCN机构在主张其控制或主导账号的运营、维护等事宜,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所以MCN机构要保存好日常工作记录及沟通记录。
直播账号作为聚集作品流量与展示身份的载体,账号对于MCN机构和主播来说都具有重大意义。尽管输出内容的质量才是流量的获取和维持的基石,但已具有一定粉丝基础的账号的确是双方“东山再起”的捷径,所以往往成为主播离职后双方争夺的焦点。直播账号的归属问题需要结合事实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广东知明律师表示,自媒体账号使用权归属的判断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在不同的案件中会有不同的认定结果。对于自媒体账号的归属,建议员工个人与公司之间就账号权属、运营管理权利、合同结束后账号的交接和权属等细节提前做好约定,尽量避免之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另外,在注册申请自媒体账号时,要仔细研究各平台的相关协议与注册的手续与信息,以提前规避风险,保护自身权利。
最后广东知明律师在此提醒,网络主播和运营公司在享受网络时代红利的同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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