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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违法是否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近年,因抑郁症而轻生的患者不在少数。处于重度抑郁的患者,还有可能会伤害他人,例如去年9月,广州番禺警方通报一起持刀伤人案中,长期有抑郁病症的犯罪嫌疑人致5人受伤后自残而亡,其中两名伤重不治。那么,抑郁症违法是否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抑郁症违法是否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知明律师必须指出的是,抑郁症并非违法犯罪的“免死金牌”。案发时犯罪嫌疑人是否处于发病状态,伤人和疾病是否有因果关系,还需要由专业人士评估鉴定。因此,身患抑郁症并不是免责的理由,很多情况下,根据病情鉴定结果,当事人还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以上明确规定了评定抑郁症等精神病人作案时的责任能力状态必须具有两个要件:一是医学要件,即必须是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二是法学要件,即根据其实施危害行为时精神症状对其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影响。

  所以说,有人认为自己得了抑郁症就可以不用负法律责任,这种想法是极其错误的。

  如何评定抑郁症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严格意义来说,给犯罪嫌疑人做精神上的司法鉴定,不是说鉴定其是否有抑郁症,而是鉴定其作案时有无精神异常情况和刑事责任能力。一般来说,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抑郁症进行司法鉴定,一是家属提出申请,提供嫌疑犯曾经患病或可能患病的相关依据,再依法鉴定。二是公安机关查获或发现嫌疑犯有精神病症状,怀疑可能患有抑郁症的,为了更好破案、诉讼、定罪量刑等情况,会做司法鉴定。三是检察院怀疑嫌疑犯患有抑郁等精神类疾病的,会提议鉴定。不管哪种,提出鉴定方都要提供相关事实证据,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方提出申请,主管方依据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受理或否决的决定。

  接受申请的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相关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诸如抑郁症这样的精神疾病是有严格的诊断要求和诊断标准的,有诸多关口进行把关,并不像外行人想的那么简单。精神病司法鉴定特别是民事、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有一套科学、严谨的证据链条。包括医学和法学两大要件,通过精神诊断、辅助检测和责任能力判定三个阶段,一环扣一环,综合印证。

  如有当事人假装抑郁症怎么办?假装抑郁症没那么容易

  精神诊断可以说是做鉴定最重要的步骤,常见方法是通过鉴定人与嫌疑人谈话,从不同角度观察其言行举止。另外,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两人),可以说抑郁症鉴定的过程非常严格。除此之外,还有智商测试、心理测试等辅助手段,测定嫌疑人智力。不排除嫌疑人故意做错题伪造结果,必要时,还会在司法机关配合下走访嫌疑人亲友、邻居等。患者和家属是否如实告知病情逃不过专业鉴定人的眼睛:

  首先,装病者始终不能用像一个精神病人应该表现出来的惯常行为来表现,且这种伪装的表现也持续不了。

  其次,装病者会表现得过分夸张,虚构的大量症状堆积起来就模糊了任何一类精神病状的特点,最后搞得四不像。装一时抑郁症可以,装一阵子很难。如果对嫌疑人持有怀疑态度,还可以在司法机关配合下让其待在病房里,通过24小时监控观察其行为。在监控下,伪装成抑郁症的被鉴定人很容易露出马脚。

  广东知明律师指出,抑郁症等精神类疾病诊断是精神科大夫的专业技能,有严格的诊断要求和规范,参与鉴定的人员有很丰富的临床经验。一般情况下,鉴定人通过对被鉴定人的精神病史资料、案发前后的一系列表现、精神检查与听取周边人群对被鉴定人行为举止的描述加以判断。公安、司法机关也会提供充分的案卷材料,鉴定人员在仔细阅读这些材料后对被鉴定人在案发前后的精神情况作出初步判断。抑郁症鉴定程序和技术手段上,几乎可以排除假装抑郁者。

  不管是针对哪种类型的精神疾病患者的杀人案,在进行精神司法鉴定时,一定是针对其案发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并判定其刑事责任能力。有抑郁症或其他精神类疾病的病史,并不能成为其杀人的免死金牌。

  抑郁症的司法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抑郁症违法是否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以上就是有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广东知明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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