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有哪些方法可以减少诉讼费?大家都知道,打官司是一个既费力又费钱财的事,以往有些官司一场下来,有的标地的值,根本就不抵其诉讼的费用,对此,广东知明律师教大家如何降低诉讼费用,下面来看看详细内容介绍。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
诉讼费用总共包括三种:案件受理费(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如申请执行的费用、申请保全的费用等)以及其他诉讼费用(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民事案件中有哪些方法可以减少诉讼费?
在民事案件当中,减少诉讼费的方法:
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在立案的时候,诉求及证据目录对事实及争议简洁明了,争取让案件向适用简易程序靠拢。而且因为简易程序的审限短,审理周期更快。
二、减少诉讼请求金额,获得相应退费。
如果发现部分诉求金额因无法找到有利证据或因为对方提供不利证据或通过法官庭上表露的态度判断,预估该诉求难以获得支持时,可当庭申请减少诉讼请求金额。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将上述二和三相结合。
示例:案件诉讼金额非常高,例如1000万,当事人先 向法院申请减少诉讼请求金额,由1000万减少至100万,退还部分诉讼费,然后再申请撤诉,最后按100万诉讼请求金额减半支付案件受理费。
因为法院不是盈利性组织,收取多少诉讼费不属于法官的个人考核标准(这是合理的),有时候,上述操作也是为了促成双方调解(双方对争议金额无分歧,但对诉讼费由谁来承担、争持不下),符合人民法院重调解的息讼原则。所以,并不罕见,但有些律师会加以利用,在当事人面前夸大宣传自己的能力或关系,进而以帮当事人节省大笔诉讼费为由,讨要额外奖励。该方法只适用于法院系统,难以适用于商事仲裁案件,具体原因,请自行解读。
四、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结合案件本身,分析没有获得支持部分的诉求,制定上诉方案/上诉金额。(如果案件诉讼金额不高的话,无须计算得太仔细,相差不了几个钱。)
五、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双方之间发生经济纠纷,一方先行起诉,另一方反诉,反诉方只需预缴一半案件受理费。即便如此,笔者不主张为占这个垫付的便宜而制定被动的诉讼策略。有利有理的一方应先行起诉,占据先机。
如果手头有点紧,诉讼费可以缓一段时间交吗?
缓交诉讼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民事案件中有哪些方法可以减少诉讼费?以上就是有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