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大数据技术被运用于各个领域。在职场中,越来越多的公司主为了监督员工工作、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保护商业秘密以及防止人员流失,使用职场监视软件,对于员工的网络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那么,公司用技术手段监控员工上网情况算不算侵犯隐私权?违法吗?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公司用技术手段监控员工上网情况算不算侵犯隐私权?违法吗?
案例:
一张网上流传很广的“离职倾向员工详情”截图显示,某公司客户导向部的一名员工访问求职网站23次,投递简历9次,并且列出了每份简历投向的招聘网站和投递时间。业内人士指出,不少公司都开发了员工上网行为感知系统,这一系统可以监测员工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上班时间使用与工作无关应用、访问求职网站、使用违规应用等行为,并提供评估报告,以此让公司知道员工上班时间是否“摸鱼”或者有离职倾向。
去年11月,某知名公司发布的《关于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处罚通报》在网上流传。根据该通报,员工在上班期间刷短视频、听音乐、购物、点外卖等都可以被监控到。由此引发了人们对于相关监控系统以及公司是否侵犯员工隐私的讨论。
那么,公司用技术手段监控员工上网情况算不算侵犯隐私权?违法吗?
对此,广东知明律师表示,监控技术被研发本身并不违法,某些时候监控技术还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比如将监控技术用于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等。但是公司不当使用监控技术则可能造成侵权,构成违法。
“需要在劳动合同法视角下来讨论员工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与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法益平衡问题。”广东知明律师认为,对于这个问题,首先从权利属性来看,员工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保护属于重要的人格权,用人单位并不能基于劳动合同关系天然取得劳动者对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权的让渡,所以用人单位仅基于劳动关系无法取得通过技术手段对劳动者实行监控的权利;
其次,劳动者有离职的自由,而离职倾向是劳动者对职业选择的意向,并非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向用人单位告知的事项,单位亦无权以此为由对劳动者实行监控。此外,如果在特殊情形下,比如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等确实有必要对员工进行技术手段监控的,那么对用人单位的这种权利行使也应该被严格限制,避免出现用人单位滥用权利损害员工合法权益。
员工隐私不容侵犯
简单回顾,《民法典》规定的个人隐私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也不得未经同意随意处置合法收集的个人信息。
实际上,用人单位出于财产安全、保护商业秘密等考虑,在公司的公共区域、公司电脑安装监控无可厚非,但必须遵守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法律法规。那么,用人单位怎样才能做到合法、合规、正确监控?有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尽到告知说明义务。用人单位在公共区域、公司电脑安装了监控系统的,应当向员工说明该监控设备的存在,监控运行的方式和时间,以及监控目的和范围等。
第二、对监控设备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应尽到安全管理和保护义务,仅限于上班时间且与工作有关的内容,不侵犯不泄露员工个人隐私,防止给员工造成伤害。
第三、如果用人单位要对员工的私人电脑安装监控软件,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如果未经同意安装,或者在公司隐秘场所(如更衣室、厕所等)安装摄像头侵犯到员工个人隐私的,员工可依法维权,请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公司用技术手段监控员工上网情况算不算侵犯隐私权?违法吗?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