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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母亲是否有权处置房产?

  父亲去世母亲是否有权处置房产?广东知明律师指出,父亲去世母亲是否有权处置房产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该财产属于母亲所有,母亲可以任意处置。

  2、如果该财产属于父亲所有、共同共有或者父亲占有该房产的份额,那么父亲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就需要先进行财产继承:

  (1)父亲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都由配偶继承时,那么母亲继承后也有权支房产进行处置;

  (2)父亲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有其它人(如:父亲的子女、父母)继承时,则房屋答出售需要其它继承权利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死亡后,母亲还在,儿子该如何继承?

  这需要分情况进行具体讨论的。首先需要确认的是,该房产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还是父母的共同财产。接下来广东知明律师详细说明一下。

  1、如果该房产是你父亲个人财产。

  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该房产是你父亲婚前个人财产;二是虽然是婚后购买,但是父母二人明确约定该房产属于你父亲个人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的继承人包括你的爷爷、奶奶,你母亲以及你。4个人各占25%的份额。

  当然如果你爷爷、奶奶都不在世了的话,那么继承人只包括你和你母亲,各占50%的份额。

  2、如果该房产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

  主要的表现形式有二:一是房产证上登记了你父母二人的名字;二是房屋属于婚后购买,只登记在一人名下,但是另一方并没有放弃。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分两步:第1步先区分继承的遗产,也就是先需要将你母亲50%的份额留下,其余的50%才能作为你父亲的遗产进行继承。

  如果你的爷爷、奶奶都在世,那么你的爷爷、奶奶、你母亲和你,各分得50%的1/4份额,也就是各占12.5%。最终你母亲占的将是50%+12.5%=62.5%。其余三人各得12.5%。

  如果你的爷爷、奶奶都不在世,那么你的母亲和你各分得50%的一半。最终你母亲所得的是50%+25%=75%,你所分得的是25%。

  3、当然,上述两种的前提是你父亲没有留有遗嘱。

  如果你父亲之前留有遗嘱了,那么首先就要按照遗嘱来处理,只有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会按照上述的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房屋属于你父母共同所有,但是你父亲的遗嘱上写明所有的房屋都归你,而不给你母亲。那么,这个遗嘱是部分有效的,他只能处分他自己有权的50%,也就是说该房屋由你占50%,另外50%还是你母亲的。

  4、几点小建议。

  如果你的家庭内部比较和睦的话,建议还是好好商量一下。你可以将自己的份额放弃,均给予你母亲,让她写明遗嘱,待她百年之后,房屋所有的都给你。或者是先不对房屋做处理,等你母亲百年之后一并处理。

  但是如果你的爷爷、奶奶在世的话,就尽量在所有人都在的情况下,统一商量好,否则,一旦你有叔叔、大爷、姑姑之类,那么继承起来会非常复杂。

  父亲去世母亲是否有权处置房产?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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