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询问:“亲戚跟朋友一起去外地做生意,因为亲戚和朋友都对法律不是很了解结果被人利用合同骗了好几万,后来骗他们的那个人被抓起来了,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怎么赔偿呢?”那么,合同欺诈怎么要求赔偿?
合同、合同行为、合同欺诈、合同诈骗数个行为,行为主体同一、依附的载体同一、合同标的物同一、履行行为与过程同一,并且发生于市场经济环境中的经济行为均是以以小搏大、以少赚多的宗旨进行,除了市场价值规律的作用外,多是以利益、资产、金钱的重新分配为根本目的,可以说,市场行为中无法根除合同欺诈,一定程度的合同欺诈会始终伴随市场经济行为,由此,法律对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欺诈只能列入合同纠纷对待,由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而不是随意按刑事诈骗犯罪对待。
合同的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履行与部分履行、履行不能与根本无履行可能、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这些方面主体相同,客观表现相同,所不同是行为人主观上的动机和目的,是否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这是区分这些案件事实的唯一分界线,是刑法分清这数个行为法律性质的根本要件,但恰恰这个主观上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只能以外在于行为人的合同行为、方法、手段、结果来进行综合判断、进行反向推定来完成,因此,就不难理解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难以区分的症结所在了。
是属于合同纠纷还是属于合同诈骗犯罪,决定了当事人是选择打民事官司还是选择刑事举报,这两者的法律后果相差悬殊,因为,凡经历过民事诉讼纠纷、申请过民事执行的人都知道,如果不能提供给执法法院一定的、有效的财产线索,执行难就是一道无法回避的坎,多数民事执行案件在执行程序中不得善终,民事判决成了一张白条,这种执行难的问题由来已久。而如果选择合同诈骗追究刑事责任,其处罚力度、财产追索范围、犯罪嫌疑人返还财产的压力和速度都完全不同,而且,对于相当一部分养尊处优的白领老板而言,长达数年、十数年的徒刑是其根本无法面对的,在案发之初就迅速地返还财产、赔偿损失以求得从轻处罚、甚至作为纠纷处理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合同欺诈怎么要求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