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4日我和张宏亮律师来到盐田街道永安社区参加了“12.4”法制日宣传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社区居民纷纷围过来领取宣传资料。我和张宏亮 律师还现场解答了十多个群众的法律咨询,其中有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江西九江宅基地被占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工伤,个人隐私等法律问题,我们都一一给 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其中来咨询交通事故法律问题的社区居民是在莲塘附近被一辆汽车撞了,伤残鉴定结论还没出来,双方都想调解解决此事,他想了解在调解 时能主张那些方面的权利。我告诉他可以向对方主张: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适当的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等费 用以及计算的一些具体细节,并互留电话表示对后续的可以随时电话咨询。另外一个咨询交通事故法律问题的是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在开车时与乘客发生误会,乘客 用瓷砖将其的头打破了事后缝了三针,此事经派出所民警调解,对方给了1000元,但该赔偿不能完全赔偿其经济损失,事后他多次去找派出所的民警要求解决此 事,但民警仅仅是告诉他你直接去起诉。但他不知该怎么通过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告诉他起诉要先弄清对方的身份信息,保留好医院、乘车、住宿等相关 票据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向公司主张工伤的。关于劳动争议法律问题的咨询者在一家货柜修理厂干了三年多,工资约定是2200元,每月的周六都要上班,但厂方 从未支付过加班费。我们告诉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最新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要提供证据证明 有加班的事实存在,否则要不到加班费。他表示工厂是每天上下班打指纹卡的,同事都知道的。12时左右活动结束,社区居民对解答都表示满意。我们的咨询活动 也得到了盐田司法局、盐田街道司法所领导的肯定。
作者:张青平律师
知明办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