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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务实积极参与“法律进社区”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七年来参与“法律进社区”回顾

  知明律师事务所2006年6月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参与“法律进社区”,挂点盐田区盐田街道的沿港、盐田、东海、永安、明珠5个社区。七年来,在盐田区司法 局、街道司法所指导下,在各社区干部、群众支持下,举办义务法制讲座30多场,参加居民上千人次,义务接受居民法律咨询2600多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 约2万份,出版法制宣传栏26期,共156版。律师进社区表现出高度的职责意识和奉献精神,对于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开展普法宣传、建设和谐社区起积极作 用,得到社区干部群众的好评和各级领导机关的肯定,2007年市司法局、市律协授予我所律师进社区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2010年7月4日《法制日报》 和2010年第三期《广东律师》发表长篇报道。进社区七年来我们主要重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队伍,建制立规,夯实社区工作基础

  我 所领导层高度重视进社区工作,认真组织好队伍和制订规章制度,为进社区提供人力和制度保障。本所主任汪腾锋律师每年领衔组建一支11人的律师团队进社区, 保证每个社区配备2个律师,至今已组建七批。组织队伍时我所除了注意新老律师搭配、以老带新之外,还特别重视发挥领导、合伙人、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 同时,我所还特地招聘了一名有文宣专长的社区专员,协助所领导协调、组织、安排律师进社区和负责文宣资料,加强联系宣传工作。律师进社区面临新的环境、对 象,对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制订了《知明律师事务所对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10项承诺》,(下简称《承诺》)对律师社区服务的思想、纪律、作风、业 务要求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在思想上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主动、热情、公正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 所把《承诺》印成单张,发放到社区,并多次在社区宣传栏上公布,广为宣传,让群众了解和监督律师的服务。《承诺》制订后律师们在行动中自觉遵守执行,对律 师社区服务起到有效的规范作用。

  为了增强律师的参与意识,提高律师的参与影响,我所还建立宣传社区律师的制度。我们在社区法制宣传栏公布驻点律师 的简介、照片、手机,所网站专栏报道律师社区服务的事迹,所前台的墙上公布社区律师的有关资料,让律师进出可见,牢记职责。律师社区服务的好人好事除了在 上述载体发表外,还积极向上级和主流媒体推荐发表。2007年和2012年我所和街道司法所两次联合印制了共5千份的律师社区指南彩页,内容有律师有关资 料、《承诺》等,在各个社区广为发放。

  实践证明,本所建立的组织机制对有效、扎实地做好律师进社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和促进作用:一是加强了律师 与驻点社区的联系,提高律师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社区七年来我所没有接受过一起群众投诉;二是提高律师参与积极性,出现踊跃参与的现象,如今年6月份有一 个律师因故退出社区团队,空出一个名额,但有陈清旭、任果、王丽媛、廖锐斌4个律师相争报名,只好抽签确定。

  二、发挥专长,无私奉献,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我所律师履行职责、发挥专长、无私奉献,积极参与当地群体性、突发性、疑难性矛盾纠纷的协调解决,以维护一方和谐稳定为己任。

  如 2007年7月汪腾锋律师应邀参与盐田区政府梧桐山恩上路限行通告协调会,针对多个业者的强烈反对提出三点法律意见,阐述限行通告的合法性、合理性,并建 议政府给予受损的业者适当救济补偿,以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照顾。法律意见得到双方接受,有效维护了当地政府的威信和社会和谐稳定。同年12月3日上午, 汪腾锋律师参与沙头角XXX厂604名员工集体上访调解工作,通过深入细致宣讲法律,权衡利弊,最终有效地缓和了现场员工的情绪,促使员工通过正常合法渠 道去解决纠纷。

  2010年7月中旬我所派出李志勇、张宏亮两位律师参与调解华侨城事故赔偿纠纷,针对双方赔偿金额的巨大差距,两位律师在调解中密 切配合政府工作组,发挥专业优势,秉承公正立场,采取情理结合的方法,找准矛盾的焦点,深入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我所律师参与调解促和维稳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肯定。《法制日报》报道盐田街道司法所所长黄移贞说:

  “有 些事情,尤其是涉及到群体性事件,政府工作人员出面调解,群众往往会抗拒或认为偏袒其中一方。而律师以中间人的身份出现,与任何一方均无利益冲突,设身处 地地以法理依据劝说当事人,使矛盾纠纷很快得以化解。据我的了解,驻点律师代理或调解的纠纷无一宗败诉或者有异议。”

  去年迎大运法制宣传活动期间,我所11位律师积极参与相关宣传活动,志愿报名参加盐田区社区居民纠纷调解志愿服务站工作,今年8月盐田区司法局选聘成立“特约调解员”队伍,我所汪腾锋、张宏亮两位律师光荣入选,律师们多渠道积极参与建设和谐盐田、平安盐田的法律服务。

  我 所律师自觉执行市、区司法局的有关规定和本所承诺,法律咨询不收费,无偿服务乐奉献。如2010年9月13日下午,刘刈、张青平、晏晓英三位律师到东海社 区给一位吴老太太做遗嘱见证。老太太没有备齐资料,律师们吩咐她准备好资料再来做。离开时,老太太掏出两千元钱塞给他们坐车吃饭,他们认为这次来没有做成 遗嘱见证,只是法律咨询,按规定不收费,便坚辞不收。三位律师都很年轻,能够自觉遵守规定,老太太和在场的居民都很感动。

  我所律师热情、无私服务 社区群众涌现出许多好人好事。如驻点东海社区的李志勇律师2006年曾受理一个标的20多万的交通事故赔偿案,按规定律师费可收取8千到1万元,但车主当 事人经济困难,李律师只象征性收了1千元费用。李志勇和驻点沿港社区的吴劲松律师多次自驾车上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他们还遇到依约上门而因当事人反悔 避不相见的意外情形,但他们都表现出宽容、谅解而毫无怨言。吴劲松律师2008年8月份一天下午到社区调解居民家庭纠纷,回来时新车擦损修了好几百元,也 毫无怨言。《法制日报》邓珺记者采访时问他为什么乐意无偿服务居民?吴律师说:“我来自农村,沿港社区原来也是农村,我去到那里觉得很亲切,他们有困难找 我,能为他们做些服务没有报酬心里也觉得高兴。”

  三、配合中心,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我所律师坚持配合社区的中心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生动、有效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对此,《法制日报》记者通过深入采访作生动报道:

  “社 区律师针对当地居民的文化特点,结合他们的法律需求,对居民们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2007年3月,物权法出台,适逢当地正在进行旧村拆迁改造, 知明律师所律师立刻着手在居民中举办专门的讲座、咨询和宣传专栏,向社区居民宣传物权法新规,加快推进旧村拆迁改造。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这样一件事:近年来,盐田区政府为了实施深圳市‘区港联动’和‘以港强市’的发展战略,对盐田港后方陆地区域有限的土地资源进行优化规划整合,盐田街道的多个自然村都在整体搬迁或旧村改造规划之内。

  ‘通过走访群众,我们发现部分居民不愿搬离他们祖辈生活的地方、有的对拆迁补偿有意见,有的因产权纠纷一时难解决,极大影响了搬迁改造的工作进度。社区居委会的干部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驻点律师曾健明告诉记者。

  盐田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因为有了驻点律师的介入,现在,旧城拆迁改造工作进行得相当顺利,得到了居民们的积极配合。”

  律师们还根据当地干部群众要求,深入到居委会、工业区、小区管理处等基层单位,举办各种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开展普法活动。七年来,每逢区、街道、社区举办人民调解日、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日”等法定宣传活动,或“三•五”义工节活动,我所律师均踊跃参加。

  2006 年至今我所和街道司法所联合出版法制宣传栏共26期,宣传栏分布在社区和街道文化广场6个地点。社区专员发挥专长,编辑出版时注意结合居民法律需求,配合 当地政府工作中心,文字内容有报道、短评、文摘、山歌等,图片有照片、宣传画、漫画等,做到图文并茂、版面生动,有针对性、可看性、通俗性,每一期都刊登 驻点律师的有关资料。法制宣传栏已成为居民群众学法律、找律师的好帮手。在法制宣传中我们重视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宣传。盐田街道原住民 是客家人,有唱客家山歌的传统。社区专员联系全国山歌普法先进县江西兴国县司法局提供普法山歌,还亲自编写山歌,多次在法制宣传栏上登载,2007年我所 还与街道司法所联合印制了两千多份普法山歌宣传彩页,向社区文化节推荐表演,供社区居民群众传唱。2010年《深圳晚报》、《法制日报》对我所推动山歌普 法工作均有报道。今年6月28日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全国“法律进社区”专场推进会,提出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律进社区” 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在第26期法制宣传栏上刊登会议报道和领导讲话摘录,还转刊兴国山歌普法的报道,以进一步提高社区法制 宣传教育效果。

  四、设立专栏,鼓舞士气,总结交流经验

  2008年8月,我所网站 新版设立“社区服务”专栏,刊载我所律师进社区的简讯、经验总结和体会心得,至今发表报道、简讯、论文、图片300多篇(张),对于表扬进社区的好人好 事,鼓舞士气,总结交流经验,上级和媒体了解情况起很大作用。专栏至今供上级官网和媒体转载或采编计有市司法局网6篇,盐田区政府网10篇,市律协网22 篇,市司法局、市律协主编律师进社区专集《法佑和谐》3篇,《广东律师》3篇;此外,还有2篇论文被第四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或广东律协评为优秀论文并入选 相应专集,我所报道李志勇、张宏亮两位律师参与调解华侨城事故赔偿纠纷的简讯经市律协采编后报市司法局,去年获司法局2010年度司法行政系统信息三等 奖。

  去年本所网站荣获省律协颁发的“首届全省律师事务所网站评比”二等奖,评审委员意见认为“社区服务”表扬了律师进社区的好人好事,鼓舞士气, 是具有独特品牌效应的栏目。我所将一如既往地认真扎实地做好律师进社区工作,力争做出新成绩、创出新经验,促进社区法制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新发展。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20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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