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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明所-盐田街道《法制宣传栏》第33期
知明所-盐田街道《法制宣传栏》第33期

  【第3版】知明问答:

  1父母不同意子女的婚姻,可以去撤销子女的婚姻?

  答:父母不能申请撤销子女的婚姻,只有因胁迫结婚的才是可撤销婚姻,而请求撤销该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2房产公司部分房子先出租再出售时是属于一手房还是二手房?

  答:一手房,出租不是出售。

  3我打球上篮投球时,对方从正面进行防守,我肘关节将对方眼镜碰破划伤脸部,我该承担医疗费用吗?现在花医疗费300多元,全部由我支付,因为伤口在脸上,医生说会留下疤痕,对方现在和我要2000元的补偿,我应该支付吗?这种情况适用哪种法律?

  答:篮球运动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风险,若参与该运动,就表示愿意承担这种风险。若你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用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从道义上讲,根据个人能力,给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还是应该的。

  4欠条到期不还,且款项比较大,欠款人有些背景,总之很麻烦,那么,请要账公司合法吗?因此可能出现的后果谁来负责?

  答: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明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从事讨债业务。这些要帐公司、讨债公司往往暴利恐吓手段,或者通过侵犯欠债人的名誉、用一些无赖手段干扰其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这种讨债行为是不合法的,最好还是找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5我在做兼职贴海报的时候,被一只刚生仔的母猫扑过来咬到腿,应该由谁负责任?

  答:该猫的饲养人或者说是管理者承担责任!

  6我在乘坐出租车时,出租车与一辆货车相撞,导致我的面部受伤,前后花去医疗费和误工费等10000多元。经过交警的现场勘察,认定货车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出租车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而我不负任何责任。我向出租车公司提出索赔,而出租车公司只愿承担部分费用,其余绝大部分费用叫我向货车车主索赔。那我到底应该向谁索赔呢?

  答:您在乘坐出租车的时候,便与出租车公司之间形成了客运服务合同关系。出租车遭遇交通事故,未能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您与肇事的货车车主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所以出租车公司可在赔偿您的损失后,按照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再向货车车主进行追偿。

  7上个月我到长沙出差,住进一家宾馆,夜里因隔壁房间有四个人在打麻将,吵得我睡不着,于是去敲门让他们小声点,谁知对方态度很蛮横,嘴里不干净,我回了几句,对方四个人随即对我进行殴打。而宾馆的服务员看见我被打即没有制止,也没有报警。事后打人者逃跑了,我被打伤,医药费花费了数千元,也耽误了出差的公务,导致了业务上数万元的损失。我向宾馆要求赔偿,可他们却百般推卸让我去找打人者。请问我能够要求宾馆方面赔偿我的损失么?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您在住宿的宾馆被殴打时,宾馆工作人员既未阻止也未报案,导致您受伤,显然没有尽到合理限度内保障旅客安全的义务,有一定的过错。由于打人者逃走,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宾馆就得在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宾馆承担责任后,可以就其向您已经做出的赔付向殴打您的四个人再进行追偿。

  8我爸爸在朋友那喝酒,回家路上,看到一位同小区人的电动车放在路口,我爸喝醉了,知道是那人的车,想和他开个玩笑,就顺手骑回家了,因喝醉骑不了,在路上还是别人帮忙送回去的,但那家人报了警,我爸爸能算构成盗窃吗?

  答:不构成,盗窃罪要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你爸爸只需要尽快归还他人的电动车即可。

  【第4版】轻松一刻

  1、一天爸爸给儿子讲故事。

  爸爸:“在春秋时代……”

  儿子:“说清楚是春还是秋?”

  爸爸:“有一个诸侯……”

  儿子:“到底是猪还是猴啊?”

  爸爸:“……”

  2、某年级一试题:把下面句子改为拟人句,句子是“小鸟在树上叫”,大多数同学都很常规地换成“小鸟在树上唱歌”,忽见一小朋友写道:小鸟在树上叫着:“我是人啊!我是人啊!”

  3、计划生育领导下乡,见一老农,问:“老伯,你知道为什么近亲不能结婚吗?”老农搓着手,憨厚地说:“呵呵,亲戚,太熟,不好下手。”

  4、去准老婆家吃饭,饭桌上给大家表演一个魔术,大喊一声:“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岳父的椅子应声而倒,全家传过来杀人的目光。“老爷子,听我解释,椅子真不是我弄坏的。”

  5、期末成绩出来后,老师来到教室,对学生说道:“这次考试有几位同学的成绩不是很理想,没达到分数线,不过不要灰心,我希望你们记住,上帝在给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肯定也会给你打开一扇窗。” 同学们齐声说道:“知道了!”“那好,”老师伸手一指窗户,“没考好的自己从这窗户跳下去吧!”

  6、与一老和尚喝茶,我对和尚说:我放不下一些人、一些事。他说:没有什么东西是放不下的。我说:可我偏偏放不下!他说:你不是喜欢喝茶吗?就递我一个茶杯,然后往里面倒热水,一直倒到热水溢出来,我被烫到后马上松开了手。和尚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放不下的,痛了,你自然就会放下。

  真疼啊,我就把一整壶开水浇在老和尚脑袋上了……警察同志,全部过程就是这样的,是他先烫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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