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一名老保安在指挥某物流公司卡车倒车时被撞,导致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经过交警勘察,肇事司机负有全部责任。事后,老保安住院34天,花费医药费1万多元,并由此产生了诸如护理、住院伙食及误工费等“其他费用”。
虽然老保安在出院后曾多次要求物流公司赔偿其医药费及护理、住院伙食、误工费等其他费用合共1万8千余元,但物流公司仅愿意赔偿1万元。为此,老保安每天到物流公司的门口堵门抗议。经盐田派出所民警的一番劝说后,当事双方同意将此事交由盐田街道人民调解委驻盐田派出所调解室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物流公司代表认为:老保安的医疗费大多用于治疗其高血压,而非软组织挫伤。但因高血压不属于工伤赔偿的范畴,故公司不应支付该部分的费用。同时,老人已经过了退休年龄,在每月领取退休金的情况下不存在“误工”的情况,故公司也不应支付其误工费。对此,老人十分不满,并唤其妻子带来了一床被铺放在调解室门口,同时表示:若公司方不愿意赔偿,他就在派出所过夜。
面对这哭笑不得的场景,盐田街道人民调解委只好求助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协助调解。知明所调解代表马守先赶赴调解室,并在了解完事件经过后向双方当事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首先,高血压虽不属于工伤赔偿范畴,但从法院司法实践来看,物流公司的侵权与老人高血压加剧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物流公司单纯引用工伤赔偿标准而拒绝赔偿的说法并不合理。其次,所谓误工费的真正意思是指因误工而失去的劳动报酬,与退不退休并无关系。因此,物流公司仍需要补偿老人的误工费。”随后,马代表又重新为老人计算了其主张的护理、住院伙食及误工费等其他费用。在去除了一些不合理的费用主张后,重新将这笔费用定格在5600元,并向老人耐心地解析当中的缘故,最终得到了老人的认可。
马代表的一番工作可谓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化解了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还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随后,在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物流公司同意了马代表提出的责任划分和赔偿数额观点,并与老人共同签定了调解协议,使本次交通事故索赔纠纷得以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