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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方式订立的合同如何确定诉讼管辖?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不仅改变了人们的沟通方式,也对商业合同的订立产生了深远影响。通过微信达成的合同交易日益增多,而一旦这些合同发生纠纷,如何确定诉讼管辖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将深入探讨通过微信方式订立的合同如何确定诉讼管辖,以期为相关当事人提供有益的指导。

  一、法律依据

  关于微信方式订立的合同如何确定诉讼管辖,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微信方式订立的合同属性

  通过微信订立的合同,其本质属于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合同。微信作为一种即时通讯工具,其平台上进行的合同订立行为,无论是文字聊天、语音通话还是视频通话,均属于信息网络环境下的交易行为。因此,在确定诉讼管辖时,应适用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三、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

  被告住所地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确定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之一。

  合同履行地管辖:对于通过微信订立的合同,如果合同标的物是通过信息网络交付的,则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标的物是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的,如物流快递等,则以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在确定诉讼管辖时,应根据合同履行地的不同情况,分别由买受人住所地或收货地人民法院管辖。

  约定管辖:如果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对合同履行地有明确的约定,则应从其约定。这意味着,如果双方在微信聊天中明确约定了合同履行地,那么该地点将作为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

  四、实践案例

  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微信订立的合同纠纷案件已屡见不鲜。例如,在某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买方和卖方通过微信交流达成买卖协议,并约定了收货地。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买方起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该案属于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且双方约定了收货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案应由收货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注意事项

  证据保存:在通过微信订立合同时,双方应妥善保存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

  明确约定:为了避免管辖争议,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等关键条款。

  及时咨询: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了解自身权益并寻求合适的法律救济途径。

  六、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微信方式订立的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其诉讼管辖的确定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以及双方约定的履行地均可作为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在实践中,双方应妥善保存证据材料、明确约定关键条款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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