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职场竞争激烈,工作压力巨大,员工的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当员工因抑郁症等心理疾病需要请假时,如果公司未能妥善处理,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纠纷。近日,南京的马女士就因抑郁症口头请病假,却被公司按旷工处理并解雇,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与讨论。
马女士于2021年11月入职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顾问,双方合同期限至2024年11月。2023年3月16日,马女士被诊断为抑郁症,医嘱建议休假一周。次日,马女士将诊断证明和病假条发给了单位负责人,并在钉钉上提交了请假申请。然而,3月27日,马女士因复查未能提前完成相应的请假手续,只是口头向领导请假。随后,公司以其连续旷工3天为由将其解雇。
马女士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共计4.1万元。劳动仲裁后,马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审理后认定,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依据不足、程序违法,应支付马女士3.3万元赔偿金。房地产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这一判决结果对于类似情况下的员工来说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明确了即使员工没有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书面请假,只要员工有合理的请假理由,并且已经通过其他方式通知了公司,公司也不能简单地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正当理由时,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如果劳动者提供了真实有效的病假材料,且在医疗期内履行了用人单位规定的请假手续(尽管本案中为口头请假,但事后有诊断证明等佐证),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准允。
其次,这一案例也提醒企业,在处理员工请假事宜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制定明确的请假制度,包括请假的申请形式、程序和审批权限,以规范化管理请假流程。同时,企业也应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对于特殊情况的请假,可以适当灵活处理,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对于员工来说,当遇到不公正待遇时,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在本案中,马女士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综上所述,员工因抑郁症等心理疾病口头请病假被按旷工开除时,只要员工能提供有效的医疗证明,并且已经通过适当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就有权申请赔偿。企业应重视员工的心理健康问题,建立完善的心理健康支持机制,并规范化管理请假流程,以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同时,员工也应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会在遇到问题时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