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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合同律师教你处理定金购房合同纠纷

  近年来,房价的上升带动了房地产的大热,同时也产生不少的纠纷。其中,定金是众多购房纠纷中最常见的。下面,深圳合同律师教你处理定金购房合同纠纷。

  深圳合同律师:在购房的定金中,定金一般是在标的的20%以内,超过20%的部分无效。卖家如果先违约,可按照《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也就是说,如果任意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但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一般来说,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是弥补因对方违约而造成己的损失。在定金条款对守约方有利时,守约方也可以适用定金条款,按照定金罚则弥补自己的损失。” 深圳合同律师解释,

  而定金合同是否有效,要视主合同的成立与否。最高法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解约定金的处理规则。关于解约定金的适用,实践中存在疑问。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现实中,如果卖家违约,买家要求买家双倍赔偿。反之卖家则可没收定金。此外,除了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之外,买卖双方也可以协商来或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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