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的离婚案中,房产合同纠纷是最常见的问题,作为曾经夫妻的共有财产,离婚后该怎么分配呢?深圳合同纠纷律师为你支招。
案情回放
市民乐先生和妻子感情不太稳定,自从结婚后,吵闹过十几次地离婚,后来因为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而搁置。今年他们终于下定决心,将离婚进行到底。
乐先生和妻子都是普通的工薪一族,关于财产的分割就是他们一家三口住的房子,这套80多平米的房子是他们夫妻两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证上是乐先生和儿子的名字,因此属于一家三口的房子。
此前在法院办离婚的时候,法院给了两个财产分割的方案:要么按照儿子一半,夫妻一半来分,要么就按人头来算(各占1/3)。按照现在这套房子的估计,两套方案分割出来的差异也挺大的。那么,到底是按照哪个标准来进行合同纠纷的财产分割呢?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曹律师表示,对于这种都有一家三口名字的房子分割,每个法官都有一定自由裁量权。不管怎么分割,都必须在卖掉房子的基础上进行。因此最好是夫妻双方先进行协商,看有什么办法解决。如果仍无法解决,乐先生也可以通过法律来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