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国家,包括美国,有一个规则,只有律师可能拥有的股权,或管理,法律公司。因此,律师事务所不能像大多数公司一样,通过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募股来迅速筹集资金。他们必须通过现有的或额外的股权合作伙伴的额外资本金筹集资金,或必须承担债务,通常是由他们的应收账款担保的信贷额度的形式。
在美国这个完整的酒吧非律师应用的所有权已经由美国律师协会第编纂的职业行为示范规则5.4规则已经在一种形式或另一个在美国地区采用,除了哥伦比亚特区。然而,D.C.的统治才可以允许股权只有那些非律师应用的合作伙伴,积极协助公司的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而不允许非律师应用的所有权股份仅仅是被动投资者买卖。英国也有类似的规则禁止非律师应用的所有权,但法律服务所实施的改革法2007律师事务所已经能够利用有限数量的非律师合伙人和律师被允许进入各种各样的非律师和非律师拥有的企业的业务关系。这允许,例如,杂货店,银行和社区组织聘请律师为客户提供店内和网上的基本法律服务。
规则是有争议的。这是合理的许多在法律界,特别是美国律师协会拒绝了一项建议,改变规则的道德20 / 20的改革,必要的,以防止利益冲突。在对抗性司法制度中,律师代表当事人有义务成为忠实忠实的辩护律师,同时也有义务不过分地向当事人提出诉讼。此外,作为一个法院的官员,律师有责任诚实和不归档琐碎案件或提出轻浮的防御。在法律界许多人认为,律师的工作作为一个公开上市的法律公司的股东,员工可能会评估其对股票价格的影响方面的决策与股东,这将直接与律师的职责,客户和法院的冲突。然而,批评的规则,认为这是一个不恰当的方式保护客户的利益,它严重限制了创新的成本较低和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可能有利于普通消费者和企业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