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费值几个钱,停车费才是大头”小区业主和物业的矛盾,根源就在于物业管理公司手上那点既得利益。那么,物业租售小区车位是否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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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解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弄清楚物业管理公司的定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也就是说,物业管理公司属于被聘用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物业管理公司都是开发商下属的一个企业,它们之间的利益是一致的。
看完物业的定位之后,我们再来看看小区车位的三个分类:产权车位、公摊车位、人防车位。产权车位是指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并且取得车库的产权;公摊车位则是被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人防车位则是按照人防工程规划的车位。
一般来说,产权车位可以由物业接受开发商的委托,进行租售。公摊车位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具体参照《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人防车位则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不妨碍防空功能的情况下,可租赁给车主使用(注意物业和开放商没有产权,只能租赁不能销售),一般情况下,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回到我们的问题,物业租售小区车位是否合法?除了产权车位,物业租售小区公摊车位是不合法的。因为公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人防车位的产权不属于物业,物业只能租赁不能销售。
此外,不少物业公司为了增加收入,都会以小区车位紧张为由,租售共有道路和绿地作为停车位,这样做是否合规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对于物业公司企图租售公摊车位和人防车位来牟利的行为,业主只需要做三件事:第一是尽快弄清被租售的车位属于哪一类型,第二是尽快成立业委会维权,如果前面两项都没效果,最后才上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