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犯罪是一种恶性犯罪,给被侵害的儿童或者未成年人造成的身心伤害是终生的,对于猥亵幼童的犯罪分子,我们不能轻易饶恕。那么,猥亵儿童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猥亵儿童罪对儿童的年龄界定
我国法律规定猥亵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未满14周岁的男孩和女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拐卖人口案件中婴儿、幼儿、儿童年龄界限如何划分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而关于妇女年龄的界定,并无相关司法解释加以确定,因此在刑事司法领域,都将妇女的年龄扩大解释为已满14周岁,司法实践中亦是如此。
猥亵儿童犯罪当中的受害人应当是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儿童,具体包括了女童和男童。经过《刑法修正案九》的调整,如今不仅仅是对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可能认定构成犯罪,猥亵男性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也是可能构成猥亵犯罪,之后自然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猥亵儿童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国的追诉时效制度既体现了报应主义的公正需要,又有功利主义的预防作用。从公正的角度来说,越是严重的犯罪追诉时效越长,同时对于最严重的犯罪,也保留了无限期追诉的可能。
从功利的角度来看,追诉时效可以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沉睡的社会关系一般没有必要再次惊动;另外也可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太久远的案件证据有湮灭的风险,在司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当前发生的犯罪更值得重点打击。同时,规定一定的办案期间,也可以敦促司法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行使诉权。
还有学者认为,追诉时效制度也能体现功利主义特殊预防的目的——如果犯罪人犯罪后长时间没有再犯罪,他可能已经改过自新,也即没有必要施加刑罚。这也是为什么我国刑法有追诉时效中断的规定,如果犯罪人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这证明他根本没有改造好,那么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具体到性侵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它主要涉及刑法第236条规定的强奸罪、236条之一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和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罪,其基本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为10年(根据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不再追诉。)但如果有四种加重情节,最高可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也为15年(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在司法实践中,猥亵儿童罪和奸淫幼女型强奸罪经常存在混淆。由于幼女特殊的生理结构,刑法理论普遍认为只要犯罪人性器官接触了幼女的性器官即为强奸罪的既遂,而非猥亵儿童罪。《性侵未成年刑案解释》也重申了这种立场,司法解释对猥亵儿童罪加重情节的其他恶劣情节进行了说明,特别强调进入式的猥亵属于加重情节(以生殖器侵入肛门、口腔或者以生殖器以外的身体部位、物品侵入被害人生殖器、肛门等方式实施猥亵的),但该猥亵行为并不包括接触性器官的奸淫行为。因此,如果在猥亵儿童过程中,采取了进入式的猥亵方式,或者拍摄儿童隐私部位并传播,其追诉时效都为15年,但如果采取奸淫行为,则应该按照强奸罪来计算追诉时效,有时可能是无限期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