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或增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广东知明律师指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变为共同财产,但收益有可能。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结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或增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的相关利息等自然孳息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比如婚前的存款都属于个人财产,而不能是共同财产。同样以该财产存入银行自然产生的利息则属于自然孳息,应当认定为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再比如婚前取得的房屋产权,对外进行出租,所获得的租金收益也应当认定为是个人财产,而不能认定为是共同财产。
二、婚前财产在婚后进行生产经营所得的增值部分
虽然我国实施的是婚姻共同财产制度,但是夫妻在婚前取得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的成立而改变权属。因此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的个人财产用于投资,这种投资无论是发生了婚前还是发生了婚后,其投资的本金仍然属于个人,应认定为是婚后的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的个人财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将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将婚前财产进行生产经营所赚取的相关增值的部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用于日常生活的生产经营投资,但是由于经营不善产生了相关亏损时,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也就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抵偿,这主要是因为在解除婚姻关系时,也就是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双方现存的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对于那些已经消耗灭失的财产不在财产分割的范围之内。同时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由于他用于了生产经营等行为,其财产的本身已经进行了产权的转化,因此发生了相关的亏损,也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抵偿。
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看看法院如何判决。
向某和赵某因感情破裂打离婚官司,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僵持不下,争议的财产情况如下:
1、房屋出售款40万元。该房屋是婚后购买、登记在赵某名下,购房款来源于赵某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的出售款。但向某将自己婚前的4、5万公积金用于该房屋的装修。
2、向某的婚后炒股收益4万元和赵某的基金收益2000元。向某婚前为炒股开设账户,结婚登记时账户余额3万元,婚后向某经常买进卖出,离婚时余额为7万元。赵某在婚前买了2万元基金,因基金净值状况不佳,且婚后没有操作基金,离婚时也没有赎回,基金账面市值2、2万元。
3、向某婚后收回的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0、6万元。本金5万元系向某婚前个人财产,借款亦发生在婚前。
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准予离婚;赵某支付向某房屋装修补偿款4万元;向某支付赵某购买股票所得收益2万元。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或增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以上就是有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