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那么,同性之间发生关系构成嫖娼吗?广东知明律师指出,从嫖娼这两个字带着女字旁的角度来讲,一般都是男的嫖女的,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不仅存在女的嫖男的情况,而且男的也可以嫖男的,女的也可以嫖女的。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内容介绍。
同性之间发生关系构成嫖娼吗?
公安部在2001年2月18日《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明确,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
1、同性之间也可以认定为嫖娼。
嫖娼一般是指异性之间通过金钱交易,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性服务,以满足对方性欲的行为。在行政法领域中,嫖娼的定义非常宽泛,嫖娼行为的主体不限定为男性,也可以认定为女性嫖娼,而且同性之间也可以构成卖淫嫖娼,一些非正常的性行为也可以构成卖淫嫖娼。
2、“一夜情”“约炮”与卖淫嫖娼的区别。
法律没有规定“一夜情”或者“约炮”是违法行为,最多只能将其归属于道德范畴,“一夜情”或者“约炮”这种行为一般是陌生男女双方基于相互吸引、寻求刺激,临时起意而发生性关系,而卖淫嫖娼是一种以金钱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违法行为。两种行为发生性关系的目的是不一样的,“一夜情”或者“约炮”不是单纯为了金钱而发生性关系,而卖淫嫖娼完全是以金钱为前提进行的性交易。
3、手淫、口淫等行为按嫖娼处理
依据《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1〕4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送审查处理公安部公复字[2001]4号批复的请示>的复函》(国法函[2003]155号)等规定,卖淫嫖娼是指通过金钱交易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性服务,以满足对方性欲的行为,至于具体性行为采用什么方式,不影响对卖淫嫖娼行为的认定;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对行为人应当依法处理。实务中,对于口淫、手淫等嫖娼行为,一般会根据情节从轻处理,以罚款处罚居多。
4、嫖娼未遂不影响定性和处理
依据《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3]5号,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对前一种行为,应当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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