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有近一半是涉及到婚外情问题的。《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索赔,一旦婚外情被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所以自然而然地就涉及到了出轨取证的问题。那么,哪些婚外情证据会被法院所认可?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哪些婚外情证据会被法院所认可?要符合三点:
第一,证据来源要合法。
有些人的证据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证据一定要注意合法性,不能非法调取他人的开房记录,以及在他人的住所录音、录像(自己家里除外)。
第二,证据来源需要真实。
也就是说要客观真实存在的,不要捏造,有些人为了制造证据,采取P图,伪造签名等等的手段制造证据,这些都是不真实的证据,所以为什么法庭上要核实原件,就是这个原因。很多人用手机录了音,但是却把手机上的原始录音文件删掉,用U盘保存下来,这种情况即便录音是没有篡改伪造,但是由于没有原始载体,无法核实真实性,法院也不会承认。
第三,证据需要跟证明内容具有关联。
也就是说,你的证据需要能证明对方有婚外情才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在日常的咨询中,很多人问,老公和小三聊天记录有没有用,老公和小三的合照有没有用。其实,这些问题都非常片面,如果老公和小三之间的聊天内容,根本无法反映他们有婚外情,即便这些证据符合上面说的两点(证据合法性和真实性),也不能作为有效的婚外情证据。又比如说老公和小三的合照,如果他们只是站在一起拍照,并没有任何的亲密动作,那也不能反映他们存在婚外情。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法官要认可的婚外情证据,该证据必须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认定“第三者”的哪些证据是关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需要注意的是,证据本身必须是客观真实的,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这样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进行使用。而且在婚外情离婚时候,要冷静考虑离婚。
律师能收集婚外情证据吗?
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所以说,律师根据需要,可以自行取证。
哪些婚外情证据会被法院所认可?以上就是有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