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的判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广东知明律师指出,对未婚孩子和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适用的法律依据都是一样的,非婚生子女有跟父母索要抚养费的权利,父母有承担起对非婚生子女抚养的义务。孩子的抚养权,不论离婚还是非婚,都是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非婚生育和未婚生育有何区别?
非婚生育就是指双方在没有婚姻意愿的情况下生育的事实,通俗的说就是偷情、婚外情、嫖宿或试管婴儿等不以结婚为前提的生育情况;而未婚生育则是指双方都有结婚意愿,只是暂时出于某些方面的原因而没有达成事实的婚姻,这时生育下一代则为未婚生育。
未婚生育的判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孩子的抚养权,不论离婚还是非婚,都是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确定的原则是: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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