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依然败诉了,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二审败诉后不服还可以申请再审吗?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二审败诉后不服还可以申请再审吗?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案件实行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打官司的时候由一审法院进行审理,一审判决作出后,如果双方都对判决书无异议,那么该一审判决书就不生效。如果原被告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书不服,就可以提起上诉,该一审判决书不生效,二审法院会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二审法院审理之后作出的裁判文书才是生效文书。当事人上诉不需要任何法定理由,法院也不会对当事人的上诉理由做实际审查。
但是也有些人二审败诉后,依然觉得自己很冤,这个时候你不妨试试再审。
再审程序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而为当事人设计的一道救济程序。再审必须在案件生效判决后2年内提出,再审一般向作出生效判决书的法院提出。再审分为再审审查阶段和再审审理阶段。再审审查阶段是再审启动关键,一般况下再审审查法院只是对原审的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进行审查,后者说你有重大证据可以推翻原审判决的。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有重大证据的话那么早在原审的时候就会拿出来了,也不用等到现在。所以说再审案件启动着很难。即使通过了再审审查,然后重新审理,也不能保证判决就会如你所愿。
如果不服再审的,你的司法救济途径也就终结了,在司法体系中你就只能到最高人民法院抗诉或者提起检查建议了,但是除非证据充足,不然也不会有结果的。
司法体系以外,就只能走信访或者上访途径了。但是即使上访也要按照程序文明上访。如果采取激进的方式搞不好就变成扰乱社会治安,这样是会被拘留的。上访是我国特有的制度,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但是上访其作用是有限的。对于司法案件,想要推翻以前的结果,必须掌握有充足证据,不然信访也不会什么结果的。每天信访的群众特别多,但是案件被推翻重来的却是少之又少。
所以说打官司前,应当看自己手中的证据是否扎实,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自己的案件的法律依据是否扎实,同时还要尽可能多的想想对方会从哪些方面辩解,提前想好应对思路。其实打官司就像两个武林高手过招,在大家功夫不相上下的情况下,就看谁能未雨绸缪,或是先发制人,或者在极个别细节之处考虑周全,或者就是全盘脉络清晰全局统筹科学,这样才能打败敌人。打官司不是不是双赢的博弈,必须有个输赢,所以打官司过程中如果不做好准备,必然会导致对方抓住漏洞,导致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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