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求助广东知明律师:“律师,您好!父亲再婚后去世了,儿女有资格继承遗产吗?是全归继母还是与儿女均分呢?”那么,父亲再婚后去世房产要如何继承?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父亲再婚后去世房产要如何继承?
广东知明律师指出,如果父亲去世前留下特别说明或遗嘱,则应按照说明或遗嘱办理(要注意的是若特别说明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话就可以按照说明来办理,若说明违反法律规定的话就应当按照遗嘱来办理)。如果没有留下任何说明或遗嘱,那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当初离婚后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只是协议中写明房屋归男方补偿款给女方还没有变更不动产所有权人名字,那么在父亲死亡前妻还有该房屋的一半产权,现任妻子对丈夫的遗产是有继承权的,即对该房屋的一半有继承权(现任妻子、死者父母平均分百分之五十的房产,还有百分之五十是前妻的);如果产权进行变更登记了写明是死者单独所有,那么现任妻子、孩子及死者父母平均分整套房产。
1.确定已经是父亲的财产
比如父亲离婚的时候,财产需要分配完毕,确定是父亲的遗产才能继承,比如父亲离婚的时候,说好了房产归父亲,但是依然在母亲名下(有贷款未结清,无法办理过户),那么这个就无法直接继承的!父亲再婚后的新家庭婚前财产属于父亲,婚后夫妻共有财产也有一半是属于父亲的。如果父亲将自己的财产处理了,就不再是父亲的遗产了,比如父亲将自己手头的现金给了再婚后的子女去买房,这个房子的钱即便是父亲支付首付款购买的,也不能算是父亲的资产了,父亲去世后也是无法分配这部分的资产的。与这个不同的是,婚后父亲与再婚妻子共同买的房子,即便登记在再婚妻子名下,也是有一半算父亲资产的。
2.父亲在世的时候有权分配自己的财产。
父亲在世的时候,可以立下遗嘱,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自己的遗产。这样子,如果父亲去世后,遗嘱生效,那么就看父亲如何分配财产了,理论上可以全部给任何一个人的。
3.如果没有立遗嘱呢?
立遗嘱不是我们的主流做法,多数人是不会立遗嘱的,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法走流程了。法定继承中,父亲的父母(就是爷爷奶奶,如果尚未去世,也有继承权),父亲第一次结婚和第二次结婚的子女,再婚的妻子都有平等的继承权。理论上是平均分配,现实中可以考虑具体情况酌情有倾斜性的分配。若有遗嘱则按遗嘱来办理,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其次,若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还要确定房产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的不同会导致不同的继承后果。
一、如果房产属于你父亲再婚前财产,则还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若两栋房产是属于你父亲和你亲生母亲的共同财产,若母亲于早年间去世,这就牵涉到亲生母亲遗产继承的问题,因此应先将房产进行遗产分割,一半房产归你父亲所有,一半则作为亲生母亲的遗产由兄弟姐妹和你父亲继承,然后现在兄弟姐妹和你继母才能继承属于你父亲的那部分遗产。
2.如果房产不属于你父亲和你亲生母亲的共有财产而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么这两处房产则全部作为父亲的遗产由兄弟姐妹和继母共同继承。
二、如果房产属于你父亲和你继母的再婚后共同财产,则其中的房产的一半属于继母,剩余一半则作为你父亲的遗产由兄弟姐妹和继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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