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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常见的财产转移方式包含哪些?

  很多时候,在面对一段即将分崩离析的婚姻时,有些人还在想着能否挽回这段婚姻。可是有些人已经在算计着如何「安全」的转移婚内财产了。转移婚内财产使得另一外少分或者不分,在理论上是完全做得到的。那么,离婚前常见的财产转移方式包含哪些?

  离婚前常见的财产转移方式包含哪些?

  1、房产。

  在房产转移上,一般还是比较好发现的。常见的转移房产的方法有: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

  具体的表现形式有:私自隐匿房产信息的,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房产,在离婚时,仅仅要求分割夫妻双方知道的房屋,而对其私下购买的房屋绝口不提,进而逃避共同财产的分割。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的,夫妻一方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擅自转移过户到第三方名下,进而套取、转移现金。这种方法并不是很高明,因为用这种方法转移隐匿财产,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知。但对于其目的来说,他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此方法虽然笨拙、但很有效。

  2、私赠财产。

  私赠现金难以举证,这种情况比较有风险,虽然是与第三人通谋转移财产的,但是如果第三方在事后不承认,很可能造成鸡飞蛋打的结果。

  3、存款。

  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平日不动声色的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账户的,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

  4、公司股权。

  公司股权的转移方式有很多中,其中有: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制造虚假“借款”官司,让配偶承担连带债务、利用股权代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以借款方式“出资”,离婚分担注资债务等等方式,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甚至化零,造成没有股权甚至欠外债的表象,欺骗对方。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转移婚内财产使得另一外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在理论上是完全做得到的。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在这里,广东知明律师建议:

  离婚时,不要看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自己也去转移财产,此时最正确的做法是尽快咨询律师如何应对、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

  离婚后,如果发现有不寻常的资金变动或者大笔、多笔过于频繁的支出,一定要留个心眼。一但发现对方有上述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立刻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遭遇一方转移财产后,不要以非法对非法,不能强行抢回这些物品,而是要及时向法院反映情况,经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对转移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你已经掌握了对方隐藏财产的地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便于今后财产分割后的执行。

  离婚前常见的财产转移方式包含哪些?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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