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可以撤案吗?广东知明律师指出,在案件中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是可以撤案的,撤案的时候可以去法院申请,侦查部门应当制作拟撤销案件意见书,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扩展资料:
在刑事立案后,符合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是否可以撤案?
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立案的肯定不是自诉案件,因此,当事人只能就民事责任部分和解,不能阻止刑事责任追究。
律师补充:
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当事人无权撤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五条对刑事案件可撤销的情形作了明确而周延的规定,请注意第四项“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该项所指“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亲告罪,具体包括四罪:1、刑法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出外;2、刑法第257条第一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3、刑法第260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罪;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如果确实有可能触犯刑律的犯罪存在,那么法院是不会撤案的,因为已经上升到公共安全的问题。
律师总结:
如果只是一般的触犯治安管理条例,又不损害除报案人以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报案人称双方已经调解等,是可以撤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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