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广东知明律师指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一般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但根据法律的规定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不过要是有特殊情况的话,则可以适当的增加违约金数额。
如何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买家担心卖家不及时交房,卖家担心买家不按约定时间交钱,即属于出现合同违约情况,所以便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不过,虽然规定合同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自主约定,但买卖合同中谁都不希望损失自己一点半点利益,所以如果双方都没房屋交易的经验,那么就有必要明确如何约定违约金。
其实,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所谓的违约金应该包括两部分内容:违约金的金额和违约金金额的计算方式。
并且,对于违约金额和计算方式,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例如,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可以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而且二手房交易习惯将20%定为普遍标准。
不过,买卖双方自主约定违约金后,发现一方违约的损失与违约金不一致,为维护双方的利益,可以按照以下处理:
1、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2、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如何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咨询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