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的“套路”有哪些?根据官方给出的常见犯罪方法,我们一起来学习并研究,尽量避免“被误会”成套路贷,具体包括:
(1)以民间借贷为幌子。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套路贷常发生在以下几种类型的公司:P2P、小贷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等,主要发生在“放贷环节”,面对的人群是“长尾人群”(也就是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群体),请注意这些人群的风险承受能力极低。
具体手段是采取“低息”“信用贷款”“无抵押”“快速贷款”等宣传语,线下门店或网络客服诱导被害人签订金融虚高的借款协议,一般存在20%-30%的各类名义“砍头息”或“保证金“等。
(2)炮制民事诉讼中的“假证据”。
读者们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有说服力(证明力高)的证据就是银行打款记录。从银行打印出流水单,盖上银行公章拿到法院,通常法官会采信这份重要证据。
熟不知,走账流水是故意炮制出来的。
三年前,广东知明律师所曾经接待过一位“校园贷”的受害人,她当时的精神已经受到严重打击,我们看到银行流水单时着实吓了一跳,“利滚利”,还款额翻倍地增长,根本没有还上钱的希望。
当时我们发现实质上通过线下进行放款(砍头三成),但通过网银打款“显示”足额借款金额,造成借款金额较大的假象,一旦出现逾期即按照足额金额+罚息等进行起诉,造成借款学生压力巨大,影响了正常学习和生活。
(3)就是“让你违约”。
还记得,某贷款公司的业务员曾经聊起来:一个人来到我们这里借钱的那一刻起,他的房子就已经是我们的了。
对这句话印象十分深刻,人家要的就是你的房,在合同条款和履约过程中就是让你几乎不可能遵守协议全部条款。
只要有违约,就揪住不放,直到把房子变卖为止。
(4)扮演“假好人”。
当发现借款人无力偿还时,有些放贷公司的业务员会“热心”地帮忙想办法,帮忙介绍其他借贷APP或贷款公司借钱,借到钱以后先还自己的贷款,熟不知所谓的其他借贷APP和贷款公司其实跟第一家放贷公司就是“一家人”。
“平单转账”“以贷还贷”等套路,不断垒高债务,最终造成“天价”借款。
(5)“套路”变现。
出借的目的是赚取超额利润,经过了上面四种的路数,绝大多数借款人或企业进入了债台高筑的困境。
此时,套路贷的工作人员开始催收工作,实践中使用“仲裁”的方式较多,也有通过到法院起诉等办法,甚至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向被害人或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以达到“非法占有目的”。
套路贷的“套路”有哪些?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咨询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