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法院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一个案件可以审理两次。那么在进行了二审终审之后还能进行上诉吗?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大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解,才能清楚具体的规定。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审终审裁定还能上诉吗
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我国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三种形式: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三种。
(l)由有审判监督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我国《刑事诉讼法》243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2)由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刑事诉讼法》241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3)由有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法》243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大家就要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清楚具体的规定。这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很重要的法律规定,我们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大家需要了解清楚这方面的常识问题。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致电咨询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