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签订《保密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是规范签订制度,依法签订企业内部的《保密合同》。

  首先应明确签订保密合同的人员范围。签订保密合同的人员应该是企业内部担任重要工作岗位的职工,如高级管理人员、从事企业内部产品开发的技术人员和企业中的销售人员,对一般的操作工无需签订保密合同。其次要强调合同内容的完备性。对于本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类型、违约责任等条款都必须有明确的规定。最后,签订保密合同后,应当经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二是保密合同应按平等协商,合情合理的原则进行。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签订保密合同的形式,要求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不超过三年 遵守的约定,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也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采取调整其工作岗位,中相关内容的脱密措施。

  在职工遵守竞业禁止约定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这不仅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保密合同生效的必备前提,而且补偿的额度也应合情合理。用人单位应根据职工在岗工资待遇、商业秘密能给企业带来的利益的多少,按比例灵活确定。但用人单位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每月不能低于当地最低生活费的标准。

  三是职工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作为需签订保密合同的职工,应认真阅读保密合同的条款,对不平等条款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不仔细审阅,盲目签订,必然承担不利后果。

  更多劳动关系内容请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咨询。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


其他新闻
友情链接

法律问题咨询电话:0755-25986969
公司名称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2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2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全国咨询电话:0755-25986969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