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遭遇“一房两卖”怎么维权?
首先,协商解决 遭遇“一房两卖”,受害者要尽量多搜集卖家“一房二卖”的证据,为维权做好充分的准备。不妨先尝试与卖家谈判,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自己的损失。如果谈判失败,再进行下一步——诉诸法律。
其次,依法维权,若购房者遭遇了"一房两卖",购房者可要求卖家赔偿的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 赔偿实际损失,即赔偿购买此房的损失,主要是指已经缴纳的实际购房款;
第二部分: 惩罚性赔偿,即除了第一部分实际损失外,卖家还必须给您支付惩罚性赔偿,但最高金额不超过您已付的购房款。假如您已付了30万,那么惩罚性赔偿就最高可要求30万,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但值得注意的是,惩罚性赔偿并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属于因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如其选择以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无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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