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一个工作是钱多活少离家近,却有一份工作是钱少活多憋屈大,那就是中国法官。
律师愿意做法官吗?在国外,答案是“Ido!(我愿意)”。在国内,为了法官的面子,没有律师会直接用语言回答这个问题,但用脚投票比用嘴巴更有说服力。最高法院曾试图在律师、学者中招录法官,无人问津。周强院长上任后,最高法院为了避免再受冷遇,祭出了中层副职的岗位才招来两名律师。上海法院更尴尬,10月27日,在上海市各界青年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上,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坦言,“我们面向具有一定经验的优秀律师遴选法官。今年,已拿出两个高级法官的岗位进行招考,但是有点遗憾,没有律师报名。”
政治空间最大的最高法院、经济条件上海法院尚且如此,其他地方法院更不必谈了。这是为什么?
单单只因为收入吗?律师与法官薪酬待遇的确差异很大。在法官收入较高的上海,律师协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上海共有律师16692人,人均创收56.3万元,位列全国首位。律师的创收提成一般在60%到70%之间,一般有个3—5年工作经验的律师,仅提成部分,就能拿到30万元左右。与之相比,上海一名毕业3—5年的青年法官,年收入大约在15万左右。工作时间越长,两者收入越呈现几何级的差距。而且全国大部分地方法官收入远低于上海。
可是,稍懂点经济的人都知道,两项工作,收入有别,如果低收入对应的是清闲,高收入对应的是繁忙,那么他们的性价比其实并无太大差别。在中国,恰恰不是这样。年轻法官的繁忙程度远大于年轻律师。律师只要让委托方满意即可,虽然也不容易,可是跟法官比真的轻松多了,单纯多了。法官既要依法裁判,又要考虑维稳、信访、平衡说情等等因素,思维之复杂,压力之大远非律师可比。
最痛苦的还不是钱少活多,而是憋屈。来源既有法院之外,也有法院之内。一是信访折磨。冰箱保修期最长才十年,案件的保修期却是终身。无论判决多么英明正确,只要当事人上访,法官就得毕恭毕敬地去接回当地。不管当事人精神有问题,还是无理取闹,法官都得小心伺候着,否则所在法院就会被通报,然后法官就会被批评、被追责。被当事人当面骂、网上骂、打电话骂、贴小字报骂、寄各种告状信骂还是小事,在唐慧案、彭宇案等诸多案件中,因为当事人“闹”,为息事宁人,不少法官无辜被调离、停职。这憋屈,其他职业并不多见,于法官却是家常便饭。公交司机受气还有委屈奖金,法官呢?
(律政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