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3 14:41:01
综合整理自:广州日报、澎湃新闻 2020年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将在北京召开。其中由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提交的议案引起关注,具体内容是: 建议修改《刑法》,对有监护、师生、管理等关系的,性同意年龄应改为18周岁;对男女年龄差不超5岁的恋爱对象,性同意年龄仍保持14周岁;对其他一般情况,性同意年龄提高至16周岁。 一、 对有监护、师生、管理等关系的,性同意年龄应改为18周岁 1. 我国现行立法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奸淫14周岁以下幼女的,无论幼女是被强迫还是自愿,一律以强奸罪论处,因为幼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