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著名导演张纪中与前妻樊馨蔓之间的纷争不断升级,不仅涉及个人情感纠葛,还牵扯到两人共同持有的公司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事件。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公司信用与法人个人信用之间关系的广泛关注。那么,当公司成为“老赖”后,其法人是否也会自动成为“老赖”呢?
一、张纪中与前妻公司成“老赖”事件回顾
据报道,张纪中与樊馨蔓共同持有的上海纪中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均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中,上海纪中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新增限制消费令而备受瞩目,限制消费对象包括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樊馨蔓(张纪中前妻)。此外,张纪中还被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起诉,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涉及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二、公司成为“老赖”的含义与后果
“老赖”一词通常指的是具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的自然人。而在公司层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意味着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一系列失信行为,如拒不履行、妨碍执行等。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将受到一系列信用惩戒措施,包括限制高消费、限制融资信贷、限制市场准入等。
三、公司成“老赖”后,法人会成“老赖”吗?
对于这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其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即使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应直接将其法人等同于“老赖”。在法律上,“老赖”通常指的是自然人,而不是企业法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失信的行为,且这些行为与其个人行为密切相关,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个人信用受损的风险。此外,如果公司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那么他们在个人生活中也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如限制高消费等。
四、张纪中与前妻公司成“老赖”事件的启示
张纪中与前妻公司成“老赖”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公司信用与个人信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和责任承担能力,但公司的失信行为仍然可能对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在经营公司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维护公司的信用记录,避免失信行为的发生。
同时,对于个人而言,我们也应该加强自身的信用意识,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个人和事业上取得更好的发展。
综上所述,当公司成为“老赖”后,其法人并不会自动成为“老赖”。但公司的失信行为仍然可能对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应该注重维护公司和个人的信用记录,避免失信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