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知明动态 > 知明热评 >
紫竹药业垄断,申辩失败被罚
综合整理自:澎湃新闻
 
案情回顾
紫竹医药并非为上市公司,但此次案件所涉两款紧急避孕药——金毓婷和毓婷(左炔诺孕酮片1.5mg、左炔诺孕酮片0.75mg*2)因为广告宣传被许多人知晓。

紫竹药业垄断,申辩失败被罚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介绍, 2015年至2021年,紫竹医药在全国范围内与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通过签署协议、发放调价函、承诺函的形式达成固定和限定经销商销售药品金毓婷和毓婷价格的垄断协议,并通过细化销售管理制度、委托数据公司监控经销商销售价格、强化内部监督的措施实施固定价格和限定价格的垄断协议。
 
2023年5月24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紫竹医药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作出处罚决定,责令紫竹医药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2%的罚款1264.36万元。
 
上述控制销售价格的行为在医药行业并不罕见,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紫竹医药被处罚给全行业都敲响了警钟,合规问题再重视都不为过。从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紫竹医药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曾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不过,申辩意见最终未被采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紫竹医药未能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修改前的《反垄断法》第十五条的情形,也未能证明达成的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十三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第十四条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第十五条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于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笔者观点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2023年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公布的13个典型案例中5个来自医药,7家药企被点名,包括远大医药、东北制药两家上市公司,所涉药品覆盖原料药和成品药,避孕药、肿瘤药、罕见病药等相关热门品类均在其中。
 
由此可见,由于医药行业的专业性以及特殊性,在药企之间垄断行为是比较普遍的。然而利用自身优势去打压同行,或者侵犯消费者权益则是不能容忍的。


其他新闻
  • 在法庭审判中,被告的出庭情况往往被视为案件审理的重要环节。然而,被告不出庭是否就意味着一定会败诉呢?这个问题涉及到法律程序、证据认定以及诉...
    2024-11-22 14:02:25
  • 在法庭上,律师的角色往往被视为法律知识和诉讼策略的专家,他们的存在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和保障。然而,这是否意味着开庭不请律师就一...
    2024-11-22 13:54:06
  • 近日,一起因网络嘲讽导致的悲剧案件在厦门引起了广泛关注。案件涉及两名骑行爱好者,曾某和刘某,两人因一次微信好友删除事件引发矛盾,最终导致...
    2024-11-22 13:50:12
友情链接

法律问题咨询电话:0755-25986969
公司名称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2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2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全国咨询电话:0755-25986969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