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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须知:表达爱意别上头,无偿赠与难索回
综合整理自:红星新闻
 
2月14日,与往年一样,微信红包的金额上限由200元调整为520元,由于“520”谐音“我爱你”,成为恋人间表达爱意的手段。然而,一旦分手,这类特殊金额红包,在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

情人节须知:表达爱意别上头,无偿赠与难索回 
 
案情回顾
30多岁的刘先生是四川攀枝花人。2021年底,经朋友介绍,离异的刘先生认识了同是离异的周女士,随着感情渐入,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刘先生奔着以结婚为目的与周女士交往,为表达爱意,刘先生还给周女士发了几千元的微信红包。


情人节须知:表达爱意别上头,无偿赠与难索回 
 
“她给我说她自己买了一套房子,就让我出钱置办了家具。”在恋爱的4个月内,刘先生在新房添置家具、购买衣服、发红包等方面,转款共计6万余元。去年春节后,两人发生矛盾,周女士将刘先生微信拉黑。去年2月14日,周女士将刘先生从微信黑名单中拉出,要求他给自己发红包。刘先生发了一个52元的红包,周女士嫌弃他发的金额太少,还晒出其他人送她的礼物。此时,刘先生觉得感情被欺骗,两人分道扬镳。
 
分手后,刘先生要求周女士还钱,因此还闹到了派出所,双方调解未果。经法院审理,酌情认定3.7万余元为超出日常交往的赠与,而其他微信红包、购买衣服等支出,法院认定属刘先生为博取好感或增进感情的一般性赠与或共同消费支出,不应予以返还。
 
一审法院判决,周女士返还刘先生3万元。对此,周女士不服。近日,经二审法院调解,周女士自愿支付刘先生1.8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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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观点
在恋爱期间,为了增进感情,双方相互转账、发红包是很常见的,但对于具有一定特殊含义的“520”“1314”等转账行为,在没有明确说明的情况下,通常被认定为情侣之间为表达爱意的赠与,很可能被视为赠与行为,即使分手也很难撤销赠与或要求对方返还。另外,赠与目的明确的红包也是同样道理,在法律上是一种无偿行为,接收红包的一方一般不需要履行返还义务。

情侣热恋期互相赠送金钱礼物很正常,但对于大额金钱或贵重财物处置,应当保持必要的清醒与理智,应当要谨慎,特别要注意保存证实真实意思表示的证据,可进行备注说明处分的真实意图及目的,或者保留相关原始凭证(如借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避免日后发生争议时无据可依,出现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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