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知明动态 > 知明热评 >
《我不是药神》照进现实:我没贩毒,只想救命
综合整理自:澎湃新闻
 
3月1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癫痫病患儿家属“铁马冰河”代购列管药物氯巴占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案,在郑州市中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历经4个小时,法庭未当庭宣判。
 
案情回顾
 
胡某某(网名为“铁马冰河”)家中有患有癫痫疾病的未成年人子女,日常服用喜保宁治疗。在为女儿购买药品的过程中,胡某某联系到境外贩卖氯巴占的人员。后胡某某为牟取利益,非法从事氯巴占、喜保宁代购,即低价从境外购买,加价后通过微信群向患有癫痫疾病人的家属贩卖。


《我不是药神》照进现实:我没贩毒,只想救命 
 
2021年7月4日,公安民警查获胡某某走私的氯巴占105000毫克。经鉴定,从胡某某处查获的药品检测出氯巴占成分: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100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依赖性折算表》,105000毫克氯巴占折算为海洛因10.5毫克。
 
7月5日,胡某某因涉嫌走私毒品犯罪被中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11日被批准逮捕。
 
11月23日,曾帮胡某某代收快递的李芳等四名癫痫患儿母亲收到中牟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即检方认定其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铁马冰河”成为该案唯一被起诉的被告人。


《我不是药神》照进现实:我没贩毒,只想救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不是药神》照进现实:我没贩毒,只想救命 
 
笔者观点
 
本案可谓是电影《我不是药神》的现实版,其重点就在于涉案药物氯巴占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究竟是药物还是毒品?
 
首先,关于氯巴占的定性。氯巴占是我国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在国内药品市场上是不允许私自买卖的。
 
第二,关于胡某某贩卖氯巴占的定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第1057号案例中“非法生产、经营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盐酸曲马多的行为,应如何定性”的问题,该案例认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以制造、购买毒品定罪,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被告人明知所制造、贩卖的是精神药品,并且制造、贩卖的目的是将其作为毒品的替代品,而不是作为医疗用途的药品;精神药品的去向明确,即流向了毒品市场或者吸食毒品的群体;获取了远远超出正常经营药品所能获取的巨额利润。”显而易见,本案中的胡某某有三点不符,一是其贩卖药物是为了医治癫痫病人,并不是作为毒品的替代品。二是药品流向是癫痫病人,并非吸毒群体。三是胡某某并未因此获得巨额利润。所以,胡某某的主观层面并无贩卖毒品的恶意,客观方面也未造成贩卖毒品的恶果,更何况本案的氯巴占不应认定为“毒品”。
 
最后,其实前几年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就将这类令人心痛的事情摆在了我们的眼前。一面是法律的规定,一面是病友的呼唤,站在法制与道德之间确实会让人难以抉择。但这种事情并非一个人的力量可以改变的,只能从国家立法层面以及医疗水平方面完善,毕竟那些病人和他们的家人也只是渴望一次生命的延续,他们的本意并不是违法乱纪危害社会,那么社会和国家能不能给他们一些生的希望呢?无论如何,既然有这样的一群病友存在,我们就不能见死不救,既然有这样一种无奈存在,我们就不能熟视无睹。


其他新闻
  • 在求职过程中,简历作为求职者与雇主之间建立联系的重要桥梁,其真实性至关重要。然而,一些求职者为了获得高薪职位,不惜在简历中造假,这种行为...
    2025-01-24 15:41:26
  • 在执行程序中,当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往往会寻求各种途径来保障其合法权益。其中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就是:在执行阶段,是否可以直...
    2025-01-24 15:38:32
  • 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往往关注如何有效追讨债务,而债务人则可能面临资产被查封、冻结或执行的风险。然而,一个常被忽视的问题是:当债务人自身也...
    2025-01-24 15:29:17
友情链接

法律问题咨询电话:0755-25986969
公司名称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3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3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全国咨询电话:0755-25986969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