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是中国父母心中永远的痛,为了让孩子能顺利入读重点小学,小王和小刘这俩闺蜜相约“借名买房”,之后由于偿还贷款的问题,二人闹上了法庭。
小王和小刘二人是大学好友,又都是广东中山市人,毕业后就一起回到家乡打拼,也各自有了自己不同的人生规划。小刘一心拼事业,小王早早就结了婚。
几年后,小王的孩子4岁了,正当孩子要上学的年纪,小王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进重点小学,但是苦于买不起学区房,小王便经常跟闺蜜小刘诉苦。小刘此时事业小成,有了一定的积蓄,正打算购置一处房产,看中的几处楼盘中,有一处正好带着重点小学的学籍,但是楼价超出了小刘的预算。于是,小刘提议让小王借给自己一笔钱,自己将那处学区房买下,小王的孩子可以使用该套房产重点小学的学籍。小王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之后,二人签订了一份“借名买房”协议,协议约定:一、房子登记在小王名下,但实际所有人为小刘;二、小王将自家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70万支付部分房款,这70万贷款由小刘分期偿还。就这样,小刘购得了自己心仪的房子,小王孩子的重点小学学籍也有了着落。
但是,在之后的还房贷过程中,由于小刘屡次逾期还款,银行多次催促小王还款,让小王心生不满,二人之间生了嫌隙,关系大不如以前。以前小刘还十分放心的将房子登记在小王名下,如今就只想马上将房子转回自己名下。于是,小刘拿着二人签的协议到法院提起了该房屋的确权之诉。如果法院判决房子归小刘,孩子的重点小学学籍就落空了。小王急了,在法庭上坚称借名买房协议是假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就是自己的。可是,协议上有二人的亲笔签名,真假一验便知。结果可想而知,法院判决房子归小刘所有,小王失了孩子的重点小学学籍,也和曾经的闺蜜彻底翻了脸。(该案源于法眼观澜,原文为借名买房,伤了闺蜜情)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随着各种政策的出台,借名买房的情况其实越来越普遍,但是由此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一、当前“借名买房”的主要原因:
(一)规避法律、政策
(二)争享特定购房优惠
(三)隐藏真实的财产信息
二、法律上承认借名买房合同吗?
除严重规避法律、政策的借名买房合同,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要素,借名买房合同有效:
(1)合同签订双方具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
(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合法不违反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有实现的可能性。
三、借名买房要保留哪些证据?
现实中,借名买房一般是借亲朋好友的名,所以很多人会疏忽购房过程中证据的保留,一旦出现什么问题,就容易使自己处于被动状态,最后难以证明自己是实际的房屋所有人。
在司法实践当中,一般从这四个方面来确定真正的房屋所有人:
(该部分源于“中国法院网” ,原文为借名买房情形下的权属认定)
①房屋产权登记证书由谁长期保管。借名人如有证据证明自己长期保管房屋产权证书,而出名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借名方持有的房屋产权证书具有非法性,可以初步认定借名人就房屋享有的权属;
②房屋的购房款及相关税费实际由谁支付。
③房屋由谁长期支配使用。
④房屋出卖方的证明。出卖方与何人订立合同及收取何人交付的房款也是判断真正权利人的依据之一。
借名人如能在以上四个方面提供充分证据,证据之间亦能互相得到印证,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不涉及违法和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法院可以认定相关房屋归借名人所有。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还表示,借名买房对双方来说都存在着风险。对借名人来说,如果出名人发生了经济纠纷、离婚纠纷或者突然去世,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则很可能被拍卖、作为夫妻共同财被产平分或者作为遗产被继承。对出名人来说,则无法在之后的购房中享受首套购房的贷款优惠,以及有些地区会受限购政策约束等等。双方都需要谨慎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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