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9日下午,闹得沸沸扬扬的“律师被移出群聊起诉群主”案在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裁决:驳回原告柳律师的起诉。莱西法院作出裁定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新闻背景:
2018年5月31日,平度于法官建立了一个微信群,并邀请了平度市的律师、法律工作者进群交流、讨论有关诉讼立案、诉讼退费等,并分享各自经验。2018年6月7日,群友刘法官成为了群主,并在两日后发布了群公告:请大家实名入群;群宗旨主要交流与诉讼立案有关的问题;群内不准发红包;群内言论要发扬正能量,维护司法权威;违者,一次警告,二次踢群。
律师与法官(图片来源网络)
2019年1月21日,群友柳律师先后在群里发布与诉讼立案无关的视频及评论,刘法官引用此前所发的群公告内容提醒柳律师的行为。但柳律师并未理会,还和其他群员发生争执。经再三提醒无效后,刘法官将其“踢出”该微信群。随后柳律师诉至法院,法院于2019年7月29日下午作出裁决。
律师、法官从来不是“冤家”
律师,是指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而法官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知明律师认为,虽然分工不同,但同处于法律共同体之中的律师与法官从来不是什么“冤家”。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是中立方,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律师作为法律的重要参与者,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的同时,还肩负着监督之责,律师通过申诉、复议、上诉、控告等行使监督权利,将法官的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进而实现对法律的有效监督。
终上所述,司法建设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律师与法官的良性关系。希望看到此文的律师与法官能在工作中相互尊敬、理性共处,为维护社会法治的诚实信用与公平正义,为推进法治建设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