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纠纷几月的案件在今天终于开始进入案件收尾期,据王宝强代理律师透露,宋喆当庭认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因宋喆的“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让不少网友不满,称:哪里来的脸要求从轻处罚?那么,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判定的呢?
7月11日,王宝强原经纪人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开庭审理。据王宝强代理律师透露,宋喆当庭认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根据检方指控,2014年到2016年,宋喆利用担任王宝强工作室总经理及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修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等手段,侵吞王宝强影视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各项业务款共计232.5元。
职务侵占是什么?怎么构成?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数额较大的标准:5000--20000元
数额巨大的标准: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但各地区由于经济水平不一,可能会略有不同。
而根据上海市《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试行)》的规定:
“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司法实践中的量刑标准】
2-4万:6个月--2年有期徒刑
4-6万:2-3年有期徒刑
6-8万:3-4年有期徒刑
8-10万:4-5年有期徒刑
10-50万:5-7年有期徒刑可并处没收财产
50-100万:7-9年有期徒刑
100-500万:9-11年有期徒刑
500--1000万:11-13年有期徒刑
1000万以上:13-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