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7 10:33:31
综合整理自:槐荫法院 租客拖欠租金,房东为催租给房屋上锁是否可取?锁门期间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案情回顾 钱某租赁王某所有的一套房屋,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期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租金2000元/月,按季度支付;如钱某拖欠租金超过两个月,王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钱某支付违约金2000元。钱某支付了第一季度房租6000元后,便未如约支付房租。王某多次催租未果,便于2023年6月1日将房屋上锁,并通知钱某限其三日内腾空房屋。但由于王某未开锁,钱某未能按时搬离,直至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