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6 16:49:07
综合整理自: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天平 业主因新房漏水拒收房,不料被物业告上法庭,要求补缴物业费。这种情况下,业主是否需缴费?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案情回顾 2020年6月,小李夫妇在广州增城某小区购置一套房屋。同年10月,接到开发商收楼通知,验房时发现房屋墙体存在大面积漏水现象,故拒绝收楼,并要求物业对房屋进行修复。 2021年6月,小李夫妇再次前往验房,发现漏水问题仍未解决。后未再接到物业告知房屋修复完毕及收楼通知,也未再前去查看。 2022年初,物业将小李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