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0 11:04:37
综合整理自:湖南高院 本想早日住进新房,却过了六年依然迟迟没有动静。已经还了房贷28万余元,现在还能解除合同吗?剩下的房贷由谁来还呢? 案情回顾 2017年2月,蒋某与湖南省衡阳市某置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合同约定为按揭贷款,房屋在2017年5月30日前交付。合同签订后,蒋某在某银行办理了56万元的按揭贷款,某银行按照三方合同的约定将贷款支付至某置业公司账户。 从2017年4月起至2023年8月止,蒋某一直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共计偿还贷款本息28万余元。 直到2023年8月底,湖南省衡阳市某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