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1日上午,本所主任汪腾锋律师、曹广辉律师,作为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律师志愿团成员,应邀参加了在深圳市消委会举行的汽车空气质量案例研 讨会。在国家尚无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相关标准限值的情形下,作为资深专家和法律专业人士,汪腾锋主任律师、曹广辉律师就车主投诉汽车车内空气有害物质超标及 维权事宜从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责任、环境损害赔偿等角度提出了高质量专家意见。尤其是进一步从实务角度肯定了与会讨论个案的可诉性,就车主关心的相 关取证举证事宜提出了建设性的方案,并就该案整体解决思路提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技巧方法,得到与会汽车专家,车主及消委会工作人员的一致肯定、好评和采 纳。
知明办公室
2009-5-21